1.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保全或执行过程中,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不能支取或转让的强制措施。法院在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中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而被申请执行人利用这些名义隐藏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可以予以冻结。如需继续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则冻结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如需继续冻结,则应于冻结期满前向银行信贷合作社等办理,否则,逾期不执行,视为自动解除。
2.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信用合作社等,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金额划入申请执行人账户的执行措施。转存可以以冻结为基础,也可直接转存,无需冻结。
总之,当事人追讨抚养费提起诉讼的,如果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接受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关于抚养费的强制执行,一年有多少次,没有统一的规定。法庭有很多手段,如冻结对方资产和收入.抵押拍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