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一方养育的孩子,另一方支付一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负担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法院作出裁决。就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金额。儿童抚养费用的数额,应考虑孩子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三个方面。离异后,不与其子女共同生活的父亲/母亲按收入情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人,抚育费的数目通常可以支付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赡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在此,“每月总收入”是指总工资,包括工资。奖金等等。若怀疑对方隐瞒真实收入,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该年的收入或该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支付,也可根据第一条中的支付比例确定具体的分配方法。
3.有特殊情况,如长期患病的儿童.或儿童残疾者,可适当增加。由于具体情况不同,因此计算的抚养费金额也不相同。自然,父母要付给孩子的抚养费,通常要到18岁才能成年,但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在18岁之后,父母还需继续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