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变更起诉,起状如何写?应该注意些什么?上边提到了养育子女更需要具备的条件和一些注意事项,事实上在起草抚养权变更起诉书时,要注意上面所提到的问题,只要有一项法定事由的话,就可以成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请求。特别是:
1.原审被告要注明,姓名,地址.联络资料等。
2.关于诉讼的要求。可以这样说,就是要求子女变更抚养权,由谁来负担抚养费,还要负担诉讼费用等等。要求一定要清楚。不必太多,只需达到主要目的。
3.事实与原因。本部分需要详述的内容,主要是说明对方有什么不适合抚养孩子,自己抚养孩子有哪些方面比较有利等等。
4.结论和赞扬。儿童抚养权变更起诉书末尾需说明起诉的目的和希望,另外还包括对儿童抚养权的赞扬。
总的说来,子女抚养权变更起诉的难度并不大,主要在于“事实与理由”这一部分,如果理由不足,法院将不支持其请求。自然,如果自己写不出来,或者写不好,可以请律师代写。
总之,离婚时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内容必须客观详细,不可捏造。其内容包括双方的客观情况、子女的情况、诉讼请求的种类、事实及原因等。离异抚养权的抗辩可自行书写,或由律师代写,无论哪一种均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