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时,二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母亲抚养;如果子女超过二岁但未满十岁,则有证据表明,一方能够较好地满足子女对其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地说,包括提供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所条件;
5.文化水平;
6.培养个性;
7.其他家庭成员的地位。也可提供不利于对方获得子女抚养权利的证据,例如:
(1)患有顽固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且不适合儿童同住的;
(2)在父母要求孩子与其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有不符合抚养条件的义务;(3)子女确不能与母亲共同生活的。孩子在10岁以上的时候,法庭会考虑孩子的意见。所以,获得子女对抚养方的认可,也就显得尤为重要。2岁以下的儿童一般由谁抚养?不满两岁的孩子通常与女方一起生活。不与女方一起生活的两岁以下的子女可以与父亲一起生活的例外情况为:
(1)患有顽固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让子女同住的;
(2)父母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有抚养条件不相等的义务;
(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