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尚未被起诉或已被起诉,发现对方已转移.出售.毁损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利害关系人若情况紧急,可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在48小时内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天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2.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后可以作出财产保全裁决;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还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没有提供担保的,不予受理。4.一方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5.如果申请有误,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蒙受的损失。6.如果有充分证据表明,在另一方作出房屋转让决定之日起两年内行使另一方的请求,则将其配偶和房屋受让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确认房屋转让行为无效。转让隐匿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责令其交出,并可主张不分或少分财产给对方;也可请求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如果诉讼期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另一方转让了隐匿的财产,离婚后得到充分的证据,就可以向法庭提出重新分割的要求,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通常从有证据的日期起两年内行使。如果在分割共同财产前,女方通过向其他公司融资,或以欠债等方式转移共同财产,则男方可适当参与,对于那些共同财产进行保全的,为使财产得到更好的保护,最好可以后手机对方实施这种转移财产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