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方应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费.停产停业适当补偿。拆迁费:要按照厂房的标准予以补偿,标准各地不同,不能以农房为标准,参照厂房或接近厂房标准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拆迁人应向拆迁人支付房屋承租人的搬迁补助费。商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个部分: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不能迁出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造成机器设备损失的补偿;包含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期间停业成本.机械设备调试维修费用,以及材料的拆解.包装和运输.解雇员工补偿费用等;3.根据拆迁政策产生的奖励费用,包含快速费用,拆迁奖励费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