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留好征地拆迁资料有些当事人房屋被征收,在征收过程中,政府给的补偿非常低,在前期电话沟通的过程中,一遍又一遍地强调要把资料保存好,不随便签字,在协商前就不动,过了半个月当事人来电说搬家了,想要赔偿,但让让带资料来的时候,一方表示,由于自己非常气愤此次征收,把所有材料都扔了,没有任何信息可供参考;这会给后期的维权带来许多障碍;所以请大家在遇到征地拆迁过程中,要保留好手头的资料,给后期的维权做好铺垫。2.对许多不能随意签字的被拆迁户和被征收户不了解具体政策,在拆迁办或项目指挥部给资料时,在不看的情况下直接签字,造成许多拆迁户和被征地户不知道他们是否已签订了有关文件,更多的被拆迁户与被征地户签订了征地拆迁协议,使最终权益受到损害而无处辩解;所以请注意不能随意签名,维权难只是一时的选择。3.及时请律师介入大量的被拆迁户和被征收人来电说明情况,希望律师能够在电话中对问题进行解答,能够明确地告诉自己能得到多少赔偿,能够怎样进行维权,但律师在没有见过具体信息前无法作出准确判断;有些则是希望信访能够将赔偿提高,拖延最佳维权时间后,有客户在房子被强拆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信访,至今已坚持了十年,这可不是夸奖客户,因为十年来信访没有解决他的问题,赔偿也还是没有道理,有的还会反映律师的工作不起作用,法律顾问们所能做的就是提高被拆迁人和被征地户在与政府谈判中的地位,只有在谈判中地位上升时,补偿才能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