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隐匿、转移、变卖、毁坏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会变得更少。婚姻关系一方如发现有以上行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是说,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在发现后的第二天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产。子女在转让之前擅自转让财产,是不合法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以私分财产证明、证明私分财产的情形,司法机关可对私自转让财产的人主张。此外,还可通过向司法机关申请财产保全,以避免私有化行为中一方的私有化行为,使其不受侵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