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具备严重情节。如果情节严重,应依法认定为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而对于情节没有达到严重程度的,则不以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对于不构成招收公务员的徇私舞弊犯罪的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条例》第八十六的规定,对主要的或者直接负责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对不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的招收学生徇私舞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因此,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于是否情节严重。综上所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过程中,如果徇私舞弊或者出于私利,招收不合格的人员,通过弄虚作假,将自己亲朋好友招收为公务员的,则构成犯罪。这些也是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客观方面。按照刑法规定,当事人构成此罪的,法院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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