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土地上拆除宅基地上房屋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根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且通过市场评估价格和安置房屋之间的差额结算;但如果被拆迁人安置的房屋为经济适用房,则无需按该条款进行处理。怎样计算被拆迁人安置房屋的面积?按照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安置,还可结合被拆迁家庭人口情况来安排。特别要看地方如何规定,以哪一个为主要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