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联合开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的建安重置价 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迁房屋的建安重置价格.双方未达成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双方未达成协议,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3.其他赔偿:(1)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被拆迁人所支付的下列费用,还应赔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2)不能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格重新结算。(3)由于拆除而导致停产,停止营业的适当赔偿。
4.其他非居住住房.与居住地相连接的棚舍和其他地上结构的补偿,依照当地有关地面附着物标准执行。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