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房产为购房一方所有,婚后共同还贷,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分割。

其理论基础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三)中的第十条”

第十条

一方婚前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期款项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约定处理。

如依前款规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可判决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向另一方赔偿。

扩充数据

婚姻中最难分割的财产是财产。本人辛苦付首付款,还清房贷,离婚后,对方可分得一半。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房产归属是“恐婚族”最为担心的问题,法院调查还发现,分割房产往往是离婚案件中判而难判的死结。

真正购买房屋的人,法律显然是有利的。然而婚姻专家担心,这样的规定容易导致离婚率上升。根据了解,在日本买房,贷款几乎伴随了买房人一生,如果离婚,女方甚至可以获得房产70%,这种“显失公平”的法律,却有效地约束了日本社会的家庭稳定。“尽管财产并非平衡家庭的基础,但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尤其80后冲动的婚姻越来越多,并使其免于经济上的顾虑,有个疑问。"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