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赔 偿 裁 定 书

(2018)豫行赔终481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赵治安,男,汉族,1963年7月18日出生,住鹿邑县。

委托代理人江庆丰,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陆迦楠,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鹿邑县人民政府,住所地鹿邑县紫气大道**。

法定代表人李刚,该县县长。

委托代理人秦大杰,该县政府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崔效林,河南大象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治安因诉鹿邑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鹿邑县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6行赔初2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赵治安及其委托代理人江庆丰、陆迦楠,鹿邑县政府委托代理人秦大杰、崔效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6行赔初2号行政赔偿判决;

二、将本案发回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