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通常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实际上是指商品住宅所在的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公有地即全民拥有的土地,一般与商品房有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用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此处所说的四七十年,是指开发商在开发土地后开始计算40年和70年。不管是开发商拿地,还是开工建设,再到房子建成后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至少要两三年。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了下来,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开工,甚至多次倒手,经过十多年以后,才开始开发。而且这里面两、三、十年的拖延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到70年内。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了怎么办?在这个问题上,尚未有执行实例。该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应当自动续期。非居住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续期。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因此,任何企业和个人在使用国有土地时,都要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税,但公民只是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当土地达到使用年限后,就需要使用人提交有关材料,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续期手续。
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