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证明书和土地证是房屋所有人持有该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二者密不可分,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屋所有者不具有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当土地被他人侵占时,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买了房后不及时办地,就会有很大的风险:虽然房产证是自己拿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属于自己的,也有一些单位可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给买房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土地使用全证、房屋产权证不齐的,不得上市交易。据悉,目前在许多地区,房屋无土地证不影响上市交易。不过,虽然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按照《物权法》有关规定,未来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不齐时,不得进行上市交易。此外,今后若遇到房屋损毁或拆迁的情况,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应分为二份,因此补偿部分难以保证。所以,尽管我国没有规定土地使用证的转让时间必须变更,但如果土地使用证名称不改名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建议当事人还是改名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