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递减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无法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入平均数,可参照河北省相同或相似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它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赔偿额=(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的人误工费的赔偿额=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收入-意外伤害后的劳动收入。
2.没有固定收入的人误工费赔偿数额=最近三年收入之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被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而定,主要包括伤者本人因外伤导致误工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家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受伤人员自身的误工时间是依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因伤致残而继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到最后凭定伤残的前一天,残障评估时机: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伤员伤残程度评定》相关规定,现正由公安部起草《人身伤害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通则》,并在此基础上起草,可根据其规定计算错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