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1.对象要件犯罪对象。这一罪名与内幕交易罪类似,侵害的对象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不对称交易,不仅违反了信息披露制度,而且违背了证券市场交易公平的基本原则。股票市场上各种各样的信息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定的基础,投资者了解情况、掌握和运用程度,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利益,使用非公开信息交易,尽管在程序上与正常交易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是由于部分投资者使用了未公开的信息,事先对市场作出反应,因此,使用未公开的信息交易同内部交易一样,都直接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原则,对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
2.客观方面的犯罪客观方面。其客观性表现为:利用职务上所获得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披露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3.犯罪的主体要件。依据刑法修正案(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金融机构,如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相关监管机构包括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等;行业协会包括证券行业协会.银行协会和保险协会。
4.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对未公开信息交易的主观方面,应当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未披露的信息,但积极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交易。疏忽并不构成本罪,例如,行为人不慎泄露未公开的信息,导致信息获取人从事有价证券交易,就不能以暗示他人从事证券交易而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