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误工,须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请假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请假要求连续休假。不然,法院将难以确定受害人实际的误工时间,因而不能完全支持受害人的误工费申请:因此,在求医时,不管是在住院期间不需要体检、治疗,还是出院后复检,确需要休假,一定要记得要求医院出具明确的请假证明,一般是一次七天假。如果7天之后再进行复检,还需要休假,但必须向医生出具继续休假证明。自然地,如果是在住院期间,则不需要单独的请假证明。由于只要有住院凭条,住院期间就认定误工期间,受害人不必就误工时间另行提出举证。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误工时间规定为:“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