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交通犯罪?根据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条例”,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属于交通肇事罪。
2.交通犯罪的基本特点是哪些?
(一)对象的特征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交通运输安全。
(二)客观特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条例,造成严重人员死亡或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
(1).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条例之行为;
(2).该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交通肇事行为导致重大事故;
(3).在违反法规和发生交通事故之间应存在因果关系。
(三)犯罪主体的主体性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
(一)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㈡死亡人数超过三人,负有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赔偿金额为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最多可判处三年至七年徒刑;如果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车祸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一)酒醉.在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㈡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安全机件失效的机动车;
(四)明知无牌证或已报废机动车驾驶的;
(五)严重超负荷驾驶;(六)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