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医疗、救济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用、参加丧葬误工、交通、营养、陪护费等,如:请假证明、出差天数、所需交通费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依各地各省的情况不同,严格标准。案件发生后,依照法院前一年颁布的劳动保障部门补偿标准,其余如精神赔偿等,都要在合理范围内,法院可以予以支持。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不论对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其实质上都可以要求撞人一方进行赔偿。但应注意,有可能撞人的一方在事故发生时没有过错,此时对该事故没有责任,受害人遭受的损失,自然不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车祸受害者都可以向撞车人索赔,这也取决于责任的具体情况。

相关法条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