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而逃逸的机动车驾驶员,其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未参加强制保险的,需赔偿被侵权人人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预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