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应属暴力犯罪的类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为:(一)本罪的主体为年满十四周岁的人。(二)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而犯罪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三)侵害的对象是复合客体,又称为二元客体,即既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又侵犯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常常造成人身伤害。但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抢夺财物,只是其所用手段,还侵犯了人身权,所以将其归为侵犯财产罪。(四)在客观性方面,行为人必须对公私财物拥有人,并要求保管人或看守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人身;即刻抢走财物或者强迫受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有无抢劫到财物,是既途或未遂犯罪形态的依据,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在抢劫罪中有严重情节的,尤其是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不论抢夺财物与否,均为既遂。因为抢夺罪是当场抢夺财物,所以,被抢夺的财产只限于动产,非法占有不动产的不属于抢劫罪。将一部分财产强行分割成动产,抢走一部分财产,构成抢劫罪。刑法典第263条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情节较轻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二、乘坐公交车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六)假扮军警人员进行抢劫;(七)武装抢劫;(八)抢劫军事物资、抢险救灾和救济物资。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