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国家机关证件罪新立案标准为: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假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鉴,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文件、文件、印章的行为。侵害的对象是国家机构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机构的信誉。国家机构编制的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和文件是其在一定社会领域、一定范围内进行管理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一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行为,都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声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相关法条

《刑法》第280条第1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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