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三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先按正常事故处理,并加强对“三无”车辆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治理,严格控制,达到清除这类车辆,为车辆行驶创造良好环境的效果,如有疑问,可向开封律师咨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