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通常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实际上是指商品住宅所在的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公有地即全民拥有的土地,一般与商品房有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用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此处所说的四七十年,是指开发商在开发土地后开始计算40年和70年。不管是开发商拿地,还是开工建设,再到房子建成后,这两个阶段,至少要两三年。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了下来,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开工,甚至多次倒手,经过十多年以后,才开始开发。而且这里面的两、三、十年都包括在商品住宅使用年限中的40到7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了怎么办?在这个问题上,尚未有执行实例。该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应当自动续期。非居住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续期。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再续租的问题不必担心,但是,现在没有任何细则来规定续期,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如何,都没有定论。对于商业用地到期后再续租,没有明确规定。另外,工业用地为50年期限,福利用地为50年期限,如果根据我国规定的处理办法,该期限为自动续期,所以使用土地的人就不用太担心有效期过期了。

相关法条

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