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双方对财产归属于谁、以书面形式或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而不受法律约束。配偶双方是为逃避本应承担的债务、抚养和赡养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作出的约定,约定无效,即使这一约定经过公证也不能成立。
配偶财产约定协议并非一定要办理公证,而对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进行公证,不仅能更加明确地划分夫妻财产与债务,而且还能产生强大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