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包括下列几种情况:
1.重婚,必须是符合过错方与第三人达到结婚状态,即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另一个人生活,有配偶的人与婚外的异性没有以夫妻的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家庭暴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施暴者用殴打.捆绑.致残.强行限制个人自由或其他手段,使其家庭成员在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某种损害的后果;持续性.经常发生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被遗弃家属。一定是长期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例如,病不给治疗.不给饭吃.不照顾等。所以,像平常所说的,奸淫、嫖娼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近几年来,不少再婚夫妇在婚前都要进行公证,而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司法案件中,因离婚时因分家出现分歧而导致离婚的诉讼时间较长,耗费彼此许多时间,到最后可能一方的权益仍然不能得到保障,公证书可以使夫妻财产明晰化。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