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双方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夫妻共有财产。配偶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归属应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如有协议,则由双方协商解决。配偶双方之约定,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约定。在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口头约定应以口头约定为准。配偶在分割共同财产方面的约定,法律无法回避。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