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需要7个步骤。一是要求交易双方提交申请,二是国土资源部门的受理与审核,三是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土地价格评估,给出合理的价格方案;第四,由县政府对方案进行报批,发出转让准予通知书,五是双方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六是双方签订转让合同,最后是受让方签订受让合同办理受让方。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