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买房不属于婚前财产。
1.自己在婚前出借全部款项或已还清贷款属于个人。
婚姻之前,男方或女方单独出资购买房屋,购买全款购房,或已还清贷款的,房产均为个人所有。就算是结婚以后才领取的不动产证明,依然有效,属于个人。
2.婚前父母为自己购买房屋属于个人。
婚后,一方父母为孩子买了全款房,房产证明上写着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房子就归一方所有。
假如婚前父母给自己付首付买了房,结婚后,不管贷款是否还清,房子都属于个人。但一旦发生争议或离婚,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的部分,房屋拥有者要赔偿另一方,但对方无权取得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