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律平均分割。其中包括:工资。奖金;包括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补贴等;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从事工厂.建立企业.合同.租约.投资.个人经营等从生产和商业活动中获得的收入;知识产权收益;
婚姻家庭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薪金。奖金;包括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等;
(二)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从事办厂.建立公司或企业.承租.租赁.投资.个人经营等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仅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或已明确可获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注明归一方的情况下,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对一方进行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当获得的养恤金.破产补偿费用。
我们的夫妻财产制是实行共同共有制,在没有考虑夫妻双方对财产所占份额的大小和收入有无及高低的情况下,离婚时一般都是平等分割。婚姻家庭法第39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对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给予照顾。如果双方自愿,协议分割,遵循自愿原则,无固定比例。按照平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此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体现如下: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财产约定高于法律。
总之,在离婚时,即使一方在婚姻期间并未产生任何财产收入,离婚时仍需将双方的财产平分,因为是从婚姻中夫妻双方的努力来衡量的,即便不赚钱,但也在生活中尽到了应有的义务,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得到的经济补偿。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