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进行补办或者由他人继承。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
(1)、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4)、综合或其他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