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拍卖。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按照年度拍卖计划规定的时间,授权拍卖师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特定的作业程序是:

①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于30号前将拍卖公告发送给社会,并在市报上公布拍卖公告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②竞标人领取有关的拍卖文件;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

④合格投标人在拍卖前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标牌,并在入场就座;

⑤拍卖师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拍卖会遵循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拍,价高者得;

⑥如竞标人最终报价低于该底价(保留价),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⑦竞得人立即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自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取的保证金返还给无竞得人;"

相关法条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

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

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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