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商定离婚时,如果双方都同意共同承担债务,或者在没有明确商定共同债务的负担的情况下,债务应由原来的夫妻二人分担。二人在庭审中应列名为共同被告,判决二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债务。可以对两名被告执行,也可以由一名被告人执行。在偿还了全部债务之后,被告有权要求另一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2.协议分配,例如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中分担债务,即原夫妻两人各自承担一笔或数笔债务,那么,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方对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将原夫妻二人列为共同被告,还可以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者,在判令偿还人偿还债务时,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处理方式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离婚的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裁定离婚的除外;二是对于一项共同债务应由谁偿还。原因在于:(1)共同债务是不可分割的,不能由债权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也不能将共同债务改为个人债务。尽管原来夫妻二人离婚时经协商后的债务承担作出了约定,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但不能改变该债务的性质;2)应当体现对债权人利益的充分保护。当前一些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有意无意地回避法律.在离婚时,往往会把共同财产完全归一方,而大部分甚至全部债务都由对方承担,导致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不能及时收回。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不利。(3)对于债权人来说,商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一种内部约定,除非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债权债务。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实行离婚平均数的,但也可以是双方同意,协议达成后,法律不会进行干涉,但达不成一致,需要起诉离婚。在离婚时,个人债务不需要分配,如果不想承担债务,首先要找出是个人债务的证据。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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