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后赠与被认为是赠与婚姻的,也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你所说的明示给予一方的可以免于分割。
2.不过,事后补充一方所称的赠与协议很困难。
由于这一协议如果得到批准,需要夫妻双方的同意。
这意味着这一行为必须明确做出。
不要默认它。
3.汽车如果是结婚后购买,无论谁出资,均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