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隐匿、转移、变卖、毁坏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会变得更少。婚姻关系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是说,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在发现后的第二天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产。
总而言之,离婚后的财产可以转移到孩子名下,但这种行为必须得到双方的认可,而离婚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要经过双方商议,如果一方不同意,则属于非法转移,而且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合法转让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