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人员伤亡、只有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中,除《特别提示》一、二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外,事故车辆被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点,填好“协议书”后自行解决,立即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发生符合“特别提示”一规定情况的交通事故,报警,对车辆轮胎位置进行标记,照相。疏散地点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等待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处理符合特别提示二所列情形的交通事故,警报、保护现场、等待交警来现场处理扣留车辆、检验鉴定、收集证据、依法处理应当撤离现场未疏散、或者交通警察命令拒不撤离的,交警强制撤销,并依法处罚,还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作出判决,合并执行损失2000元以下的,自行协商2000元以上的,交通警察可以向交通警察开出《事故认定书》,而无需保险理赔,在现场协商赔偿需要保险理赔的,各方共同去服务点或者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相信大家在看过上面的内容之后,应该已经知道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了。事实上,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也有许多地方需要当事人注意,如果您对此有兴趣,可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