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复印件。
2.实施申请。
3.法律文书所依据的(判决或调解)。
4.证明法律文书有效。
上述均为必要。若有能力,也可向对方提供电话号码、财产线索,以协助法院执行。申请人不需要向法庭交预缴申请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