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数案件中有30天的刑事拘留。若在30天内未被逮捕,则为保释或无罪。如果被逮捕,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限。也就是说,最高的刑事拘留期限是37天。如果批捕,将转为逮捕继续羁押。如果没有被逮捕,将被释放。
2.如果办案警察说30天将释放,那么,如4月16日刑事拘留,应于5月15日早上八点半左右释放。
3.法律规定家属在24小时内被刑事拘留。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挂号方式将通知书寄到户籍所在地。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被羁押的人,应当在羁押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如果发现不应被拘留,应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
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被羁押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内作出决定。特别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期限可延长一天至三天。不必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