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在两岁以上的情况下,随女方生活在一起(1)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2)子女随生活时间延长,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另一个孩子;其他子女,不只包括婚生,也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
(4)子女随生活,并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男方患有长期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其他情况,如男方赌博.酗酒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上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多年来独自与外祖父母一起生活,而且需要并有能力协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
(6)男女抚养费条件,如工作的稳定性.收入状况差别不大,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例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就会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错,各方面的条件都一样,假如女方的思想素质好一些,照顾子女的时间多了,子女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8)十岁以上自行选择与母亲一起生活的儿童。
总之,现实中有些男女不办结婚手续的年轻人在一起生活,如果未婚先孕生小孩,双方分开的话,要商量好孩子归谁抚养。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来解决。对双方来说,最好可以协商解决,孩子还小,跟女方生活比较有利,这是确定抚养权的基本原则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