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所以取保候审也有时限限制。如果取保候审期满后,如果取保候审怎么办?根据我们的法律规定,答案将在下面给出。
保释期满后,司法机关如何处理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在收到决定机关关于解除取保候审决定或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取保候审人并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未故意重犯的,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改变强制措施或执行刑罚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通知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且书面通知决策机构。申请退回保证金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回,并书面通知其获得退回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方式《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在此基础上,取保候审有担保人担保和担保担保两种方式。对于同一名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担保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担保人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提出的担保人。担保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与本案无关;能够履行担保义务;享有政治权利;没有个人自由;拥有固定住所和收入。警察、司法部门应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告知其履行义务,并由其出具保证书。担保人应履行下列义务:监督被担保人在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履行其义务;发现被担保人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违法行为时,应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被担保人有违法行为,担保人没有及时报告,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担保人处以1000元至20000元罚款。如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合谋、协助被取保候审人逃匿或明知其藏匿地点而拒不提供给司法机关,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将保证人追究刑事责任。对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担保义务,由公安机关确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保释期满后,既有解除取保候审,也有可能是变更强制措施。究竟采取何种方式,将取决于有关机构的决定。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公司网上律师咨询,以便随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三条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