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会改变抚养权,重新分割财产,以及要求抚养费。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子女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由于患重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孩子;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或有虐待儿童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影响的;
(3)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并具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