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诉诸法庭的刑事案件。自我起诉的特殊情况有:
1.由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公安或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期间,适用调解,原告可在法庭决定之前与被告达成和解,或撤回起诉。
3.在自诉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可提出反诉。所谓反诉,是指作为被害人的被告人对自己犯了与案件有关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审判。
4.自诉人(作为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初审判决不服,有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的权利。对于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决不予执行,有权提出申诉。对于自诉案件,一般都是情节较轻,且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诉讼中,除刑事诉讼程序外,还应适用民法一般条款。民事诉讼法。因此通常应为2年。对我国立案庭被驳回的刑事自诉案件也是可以上诉的,要保证所准备的法律证据必须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使我们再一次被驳回,不必再因罪证不足而再次被驳回。对自诉案件的特征一般分为四个方面,如情节较轻,还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方法较为简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