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产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折抵。实务上,法院是否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取决于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的态度。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付款的,法院判决不予一次性支付。生小孩是父母的选择。所以,对于未婚儿童来说,应该由父母自己选择,让孩子一出生就受到不必要的歧视。因此,作为非婚生子女的家长,特别是在不直接抚养孩子的情况下,要想清楚未婚生子女抚养费如何产生,然后再结合实际情况计算抚养费金额,这样对自己,对孩子,才是公平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