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是指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使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刑事案件。这是一种对称的“公诉案”。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为起诉和自诉两种。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处理自诉案件,一条基本原则是不告不理。《刑事诉讼程序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情况:

(一)告知才处理的案件;

(二)受害人已证实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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