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轨行为很明显地影响到财产分割,出轨在司法程序中构成了有过错方,司法机关可对过失方主张不分财产或少分财产。婚外情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这影响了许多夫妻之间的感情,许多夫妻也因此而离婚,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更是备受关注。在离婚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共有财产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法律上只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作出判决。”外遇离婚可要求赔偿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㈠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㈢犯下家庭暴力行为;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配偶有过失,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丈夫和妻子都有过错,任何一方都丧失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