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孩子的离婚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必要和子女分割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而言,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离婚时,夫妻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因此,子女并非夫妻共有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但是对孩子来说,会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仍然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