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公证,是指未婚夫妻在登记结婚前,在法律上对各自财产进行公证的一种方式。婚姻财产公证主要是证明哪一项财产属于你,哪一项不属于你,就构成了证据。许多人在结婚前或备婚时,都会担心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问题,那么,以下是几个相关解答,一起来看看。婚姻并不等同于说婚前的财产不属于你,只要有个人财产证明的话,还是属于你的私人财产。再者,并非一切财产都需要婚前公义,如购买房产,实行登记制度,属于不动产,就不需要婚前公证,有些随时变得财产,比如金银珠宝、存款、高档家具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出现财产纠纷,说不清楚,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婚姻法》规定,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地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个人工资收入、婚前因经营而获得的收入、婚前遗产和其他收入。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例如,在婚前已经买下了预售房产证并付了全款的房子,但婚后才取得房产所有权的情况。其三,婚前个人财产的不义之财,婚后仍属于个人的。配偶一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如股票等,婚后表现为金钱形态,这部分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形式变更而变更。五、婚前个人财产发生消耗,亏损时,离婚时这部分不属于共有财产,不能要求对方进行抵偿,同时婚前夫妻双方进行投资,经营,但在结婚后获利的资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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