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采用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原则。也就是说,我国法院对离婚案,一概适用中国法律。根据中国法律,夫妻婚后的储蓄和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平分。鉴于两人的实际情况,应将外国的房产按共同财产处置,如果双方不愿意取得具体房屋,可变卖后分割。这对夫妇的存款要平分。

夫妇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在这里享有同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配偶和配偶在日常生活中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重大事项。另一方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方。"

相关法条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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