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决离婚后,无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有些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即使有离婚判决也不行”这一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离婚判决书和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有效的离婚判决书换掉。如需要再婚的,可由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